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持照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予以注册:

完成规定的岗位培训;

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近期经历要求;

通过所在单位组织的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具备工作岗位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