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程序 第十条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程序 第十条 理论考试可以通过笔试或者计算机考试来实现。 理论考试为百分制,成绩在80分(含)以上的执照申请人方可获得理论考试合格证。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