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是指下列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的场所、设备和满足设备运行环境要求的设施:

气象观测平台、气象观测场;

自动气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站及其设备;

天气雷达;

风温廓线雷达;

其他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