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气象观测场的观测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气象观测场的面积应当为25×25平方米,或者16×16平方米。

气象观测场四周应当视野开阔、地势平坦、保证气流畅通,并符合下列要求:

气象观测场围栏与四周孤立障碍物的距离不小于该障碍物高度的3倍或者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18.44°。

气象观测场围栏与四周成排障碍物的距离不小于该障碍物高度的10倍或者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71°。

气象观测场围栏离湖泊、河、海等较大水体至少100米,观测场围栏四周10米范围内不能种植高度在1米以上的作物或者树木。

气象观测场应当避开航空器发动机尾部气流和其他非自然气流的影响,不得安置在大面积水泥地面附近,以减少辐射的影响。

气象观测场标高应当与跑道的标高相近。

气象观测场土壤性质应当与附近地区的土壤性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