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三条 新建、迁建气象观测场,应当就其选择的观测环境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气象观测场环境平面图; 本办法附表一《机场观测场1000米范围内障碍物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