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二十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二十二条 气象人员执照由民航局局长或者其授权人员签署颁发。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