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未依法妥善保护资料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