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社会公众可以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