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16年) 第141.146条
第141.146条 人员责任
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持有人雇用的飞行教员和航空知识教学人员,未按相关证件持有人的运行手册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本规则第141.105条或其他规定,局方可以对其处以警告或者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持有人雇用的飞行教员和航空知识教学人员,未按相关证件持有人的运行手册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本规则第141.105条或其他规定,局方可以对其处以警告或者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