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16年) 第141.144条

第141.144条 违章责任之三

驾驶员学校合格证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局方应当终止其合格审定过程,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1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驾驶员学校合格证的,由局方调查核实后撤销其相应的合格证或者证书,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