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第141.7条
第141.7条 颁发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的条件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为其颁发附带相应课程等级的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递交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申请书;
符合本规则A章至C章中适用于所申请的驾驶员学校课程等级的要求,并遵守本规则E章和F章的规定;
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以下简称CCAR-91部)H章商业非运输运营人有关训练飞行的运行种类的要求。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为其颁发附带相应课程等级的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递交驾驶员学校临时合格证申请书;
符合本规则A章至C章中适用于所申请的驾驶员学校课程等级的要求,并遵守本规则E章和F章的规定;
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以下简称CCAR-91部)H章商业非运输运营人有关训练飞行的运行种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