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14年) 第61.120条
第61.120条 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的权利和限制
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可以在相应类别和级别等级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
如滑翔机载运乘客,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在取得滑翔机类别等级后,应当再建立不少于10小时的飞行经历时间。
以取酬为目的在经营性运行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或为获取酬金在航空器上担任机长,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应具有不少于35小时的飞行经历时间,其中20小时作为本类别和级别(如适用)航空器驾驶员的飞行经历时间。
未满18周岁的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不得在以取酬为目的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
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不得从事商业航空运输运行。
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禁止在自由气球上实施夜间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