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7.33条

第147.33条 欺骗、贿赂取得许可的处罚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的,由局方撤销相应的维修培训许可,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