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147.32条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则(2022年) 第147.32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147.32条 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的,局方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自该行为发现之日起1年内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 第六章 目录 第147.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