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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5年) (f)

(f) 航空器电气附件,其英文代码为ELC。

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项目部分按本规定附件八《航空器部件项目通用代码表》(F66-8)划分。

第66.23 条 基础部分申请条件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