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2022年1月) 第三章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第二十一条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2022年1月)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登记标志为阿拉伯数字、罗马体大写字母或者二者的组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