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2020年) 第六章 调查报告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2020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调查报告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民航局对地区管理局提交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议。审议发现问题的,民航局可以要求组织调查的地区管理局进行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也可以组织重新调查。民航局未在10个工作日内对地区管理局提交的最终调查报告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调查报告。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