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九章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九章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一条 从事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民航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七十二条 持有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保证其运营条件持续符合颁发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条件。 第七十三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培训机构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的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第七十四条 托运人、托运人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入民航行业信用记录: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