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和豁免 第七条 危险品航空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规定的详细规格和程序。 第八条 除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予以豁免或者按照《技术细则》规定经始发国批准可以运输的情况外,禁止下列危险品装上航空器: 第九条 禁止通过航空邮件邮寄危险品或者在航空邮件内夹带危险品,《技术细则》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任何航空器均不得载运《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和物质。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物质和物品,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根据《技术细则》的规定批准运输: 第十三条 在极端紧急或者不适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或者完全遵照规定的要求与公共利益相违背的情况下,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技术细则》的规定可予以豁免,但在此情况下应当尽全力使运输的…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