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终端(进近)管制区的下限通常应当在距离地面或者水面200米以上,或者为机场塔台管制区的上限。如果终端(进近)管制区内存在弧半径为13千米的机场管制地带,则终端(进近)管制区的下限应当在地面或者水面450米以上。如果终端(进近)管制区的下限确定在平均海平面高度900米以上,则应当取某个飞行高度层为其值。

终端(进近)管制区的上限通常不超过标准大气压高度6000米,并应当取某个飞行高度层为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