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2004年) 第七章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200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零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26日起施行。 附件: 二、 各类空域对空中交通服务和飞行的要求(略) 三、 导航容差和缓冲区(略) 四、 管制扇区划设指导材料(略) 五、 重要点的设置和识别规范(略) 六、 航路和航线代号的识别规范(略) 七、 空中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代号的识别规范(略) 八、 航行数据质量要求(略) 附件一: 本办法中所用术语的含义按照下列规定: 准确性(ACCURACY)估计值或者测量值符合真实值的程度。 (一) 防止航空器之间以及在机动区内航空器与障碍物之间相撞; (二) 加速和维持有秩序的空中交通。 转换点(CHANGE-OVERPOINT)在用全向信标台标定的空中交通服务航路的航段上的某一点,自该点起,航空器由利用后方的导航设施导航转换为利用前方的下一导航…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