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企、事业单位的规范化基础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其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