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二章 内容与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199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内容与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企业推进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可以按下列步骤分步实施; 企业现状调查分析; 重组企业生产运营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制定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营运手册; 组织实施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 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改进、完善,创新和提高。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