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 第21.363条

第21.363条 有效期和转让性

除局方另行规定终止日期外,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长期有效,其项目单有效期为二年。

如果修订或者废止技术标准规定,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或者设计批准认可证持有人可以继续按照原技术标准规定生产CTSO件,无需获得新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或者设计批准认可证,但应当符合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要求。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