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有效期、核定的生产品种和产量。《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式样由国防科工委统一规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