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2016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运输机场管理机构未对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进行及时修改、优化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