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0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支持民用机场发展,提高民用机场的管理水平。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