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