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6年) 第四章 运输机场工程初步设计 第三十一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运输机场工程初步设计 第三十一条 对于非中央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或以资金补助方式投资的运输机场工程,如含有运输机场专业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亦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程序,由民航管理部门对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初步设计出具行业意见。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