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机场设备样品未通过检测的,检验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造商;机场设备样品检测合格的,检验机构应当在检测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