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民航总局1991年3月9日发布、1997年1月6日修订的《民航特种车辆、地面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录: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 附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民航总局1991年3月9日发布、1997年1月6日修订的《民航特种车辆、地面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录: 机场专用设备目录(略)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修订说明(略)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