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229条

第92.229条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国籍标志为罗马体大写字母B,登记标志为实名登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国籍标志置于登记标志之前,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间加一短横线。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将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用漆喷涂在该航空器上,或者用其他能够保持同等耐久性的方法附着在该航空器上,并保持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