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第92.207条
第92.207条 实名登记注销
取得实名登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发生变更。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退出使用、报废或者失事。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权依法转移境外并已办理出口适航证的。
取得实名登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发生变更。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退出使用、报废或者失事。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权依法转移境外并已办理出口适航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