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 三、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 三、 三、 组织保障 (一) 明确职责分工。各地民政、财政、扶贫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研究解决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门负责按… (二) 周密安排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会同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做好… (三) 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监督机制… 各地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