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七、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七、 第二章 领导职责 七、 副部长、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长、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部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以代表民政部对外参加活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部长报告。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