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第五章 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五、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二十五、 第五章 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五、 民政部机关所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民政部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二十四、 目录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