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 民政部工作规则(2008年) 二十、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 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十九、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