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二)

(二) 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各地应依托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原则上凡涉及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事项,均要逐步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中办理。加快社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最大限度精简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管理台账。在保证数据交换共享安全性的前提下,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现有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向基层转移职能,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逐步丰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信息,不断扩大社区政务事项的跨区域通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