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3年) (一)

(一) 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医疗救助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