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2015年) 发布机关 民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我部对部分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民…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1999) 民政部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16)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2015)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