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2014年) 三、 参与途径 (二)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2014年) (二) 三、 参与途径 (二) 设立慈善组织。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设立基金会,或在慈善组织中设立专项基金,探索企业留本冠名慈善基金、公益信托等新载体。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