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保监会全国老龄办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二)

(二) 重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公益性。引导保险公司重视社会效益。发挥“大数法则”优势,形成保险价格、服务等多方面的竞争机制,努力使保障范围更加全面、保险费用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