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 第十七条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事后立项事后补助 第十七条 牵头组织单位提出的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课题)应当按照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将论证结果、公示结果及预算安排建议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预算安排意见,按预算管理程序审核后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