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2016年) 第二章 设立审批 第四条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2016年) 第四条 第二章 设立审批 第四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