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兵工作条例(1990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民兵工作条例(1990年) 第四十六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七八年八月国防部颁布的《民兵工作条例》即行废止。 第四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