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一)(2020年) 五、

五、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案件是否以对纠纷具有诉讼管辖权为前提?

答:司法确认作为特别程序,不是对调解协议所涉纠纷事实的认定,而是对调解协议本身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的审查。根据《授权决定》,司法确认案件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确定管辖法院,不以对纠纷具有诉讼管辖权为前提,这样更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核实情况,提升调解协议审查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