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2020年) (七)

(七) 因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或当事人申请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提出反诉,需要鉴定、评估、审计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条件的,裁定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由小额诉讼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不得再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确有必要的除外。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举证、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