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