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行业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可以通过书面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