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